原帖由 ericleecw1902 於 2006-5-2 09:46 AM 發表
呢D可能只係人地公司比既指引答覆,你要鬧都應該鬧公司負責人
受氣?以閣下陳述既對答感覺唔到,可能因為比人食左個用點數買返黎既野而心有不忿,如果為HAPPY而玩,咁又何必為左一個裝訂而唔開心? ...
原帖由 301特種部隊 於 2006-5-2 07:18 PM 發表
佢公司...
係工廠大廈入面
好咩...(即係好似觀塘d倉噤)
行到上去,唔見左半條命...
原帖由 麥兜草 於 2006-5-2 03:33 PM 發表
@@紅字果句唔係好明???
話你無同邊條友講你有屋?.?
但買左屋之後應該只係需要每個月交房稅咋喎~
點解會有地稅交既?.?
原帖由 PrinceJ.c 於 2006-5-3 09:26 PM 發表
交完分期要開始交地稅
佢又話我要係封ac個陣同佢講有間屋
話我冇同佢講,,係我責任
原帖由 碧1東東 於 2006-5-4 03:49 AM 發表
佢話2日搞掂比我,佢成個星期先比返pw <= 你冇同佢講你有屋都可以話係你既責任,如果係因為佢既延誤而令到你交唔到租就應該係佢負責~ 比我會係呢點度據理力爭。
原帖由 麥兜草 於 2006-5-4 03:55 AM 發表
咁又係呀=.=講左2日~2日上得返都未過1個月岩岩好交到租
隔左成個week先搞掂仲要無埋間屋d野~
點計~責任點都係屬於雙方既
有乜可能一方承受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