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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莓*區域版主
2006-9-25 20:01#1
虐畜刑期半年增至5年
五成受訪者建議
立法會周二就《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舉行聽證會,團體「動物地球」本月初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4400多人,77%受訪者有飼養寵物。結果顯示,逾五成人認為虐畜罪行的最高監禁期應由目前的6個月,提升至5年,較政府建議的1年更高。
明日立會聽證會
調查指,逾八成受訪者認為現行法例不足以保障動物的生存權益,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有法例。除提高監禁刑期外,四成受訪者指,最高罰款額應由目前5000元,大幅增至政府建議的10萬元。另外,逾八成人表示,應禁止施虐者日後再飼養動物,並強制他們接受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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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之介區域版主
2006-9-25 22:44#2
改左例既話咁D人就唔敢亂咁虐待寵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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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西路斯二轉會員
2006-9-26 01:13#3
應禁止施虐者日後再飼養動物
o岩
不過到時佢地就可能對d流浪貓狗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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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小琳-_-一星新手會員
2008-9-9 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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