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REI0012001 於 2009-6-10 03:06 PM 發表 
樓主如能拿出證據的話,我相信可以叫版主查他IP找出他?身,以免他再度行騙
我有以下證據:
他在交易平台廣告(他已經交易完成,但我已print screen左),入面有他的電話(手提:51676289)同msn
我有他在交易平台廣告個電話號碼(51676289)sms sd給我的銀行ac no
我更有銀行的入數紙。(親身到銀行入數,有埋戶口持有人的姓名)
這三樣夠唔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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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atricky 於 2009-6-10 05:11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