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歲 少 年 三 淫 45 歲 女 友 7 歲 女
19歲少年與 45歲單親媽媽發生忘年戀,不時到女友家過夜,與女友兩名年紀相若的兒子相處。青年趁與女友的 7歲孻女獨處時,三度非禮孻女,強迫替他口交。女童反抗即被掌摑及頭撞向牆。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還柙至本月 15日判刑。 記者:陳詠詩
現年 19歲被告袁俊輝,樣貌及打扮很年輕,但一臉疲態。他讀書至中五,任職運輸工人,過去沒有刑事紀錄。他昨日承認於今年 7至 8月間,三度非禮女友的 7歲女兒X。法官陳廣池先索取X及被告的心理報告才判刑。
案情透露,X因母親犯事入獄, 02年 6月在獄中出世。一年後,X離開監獄,交婆婆照顧。 05年母親出獄, X再返回母親身邊。X現年 7歲,事發後,她由婆婆照顧,並有社署跟進。X與 45歲母親及現年 17歲及 21歲的兄長同住,被告是 X母親的男友,每日到訪其家,周末會留宿。今年 9月 1日,學校社工因X持續曠課而家訪,X投訴遭被告逼口交及摸胸,事件曝光。
母親婆婆未予制止
次日, X進行錄影會面,透露小一下學期某日,被告要她替他口交, X拒絕,被告摑了她三巴,將她帶上床,剝褲逼她口交,又摸她下體。事後,被告叫 X不要將事告訴任何人,但她已將事告訴婆婆。不過, X的母親及婆婆雖知 X被侵犯,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同日,被告在 X的家中被捕,並承認犯事。除了 X提到的事件,被告另承認在今年夏天兩度侵犯她。被告稱,今年 7月某星期天,他與X單獨在家時,叫她口交。X拒絕,被告便摑了她三下,又將她的頭撞埋牆。
之後他帶 X入房,成功逼她口交 15分鐘,亦摸 X下體 6至 7分鐘。至 8月某星期天,被告重施故技,事後叫她不要告訴別人。最後一次發生在 8月 30日,被告再趁兩人單獨在家,逼她口交,並摸她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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