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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溯四星黃金會員
2009-9-23 01:34#1
我的女兒於2009年9月17日下午1時44分於黄大仙地鐵站與友人相約到深水埗購物,在不知情下(觸犯”車票發出條件”第 1.5 部份( e )條款 )選用特惠車票入閘,繼而被地鐵檢控組員工查核車票,然後總共被三名地鐵檢控組員工帶到一個類似休息室或茶水間的環境裹,施行以類似恐嚇成份的語氣迫令簽罰款同意,而導至我女兒在極度恐懼及孤立無援的情况下即時哭泣,但地鐵檢控組員工不但沒有加以援助,例如建議當事人通知家人到場了解或知會在現場外的朋友到來陪同慰問等等。反而繼續向我女兒施加壓力迫令立刻簽下罰款同意書,務求盡快達到整個罰款程序,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如此行為,在此同時另一名地鐵員工行經現場看見我女兒正在哭泣,便對其中一名檢控組員工提議通知我女兒在外面的朋友前來陪同及加以慰問。但該名員工竟然說不需要,簡直是不可理喻,這種做法形同禁錮迫供有何分別,試問人權何在。
我女兒在六神無主及無法平伏心情去作出冷靜決定的情况下而簽了那份罰款同意書,因當時一個**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少女在極度恐懼及被三名檢控組員工圍攻的情况下,只可以意識到拒簽罰款同意書是沒有可能離開的。
事件發生後我女兒因身處於極度恐懼的情况下未有即時向我陳述,直至2009年9月20日晚上約11時50分左右,因恐懼心情稍為平靜的時侯才支吾以對的講述事件經過。
當我了解實情之後,我即時到黄大仙車站的客户服務部向當值人員交涉,但得到的回覆是不知”車票發出條件”的告示牌在那個位置,試問當值人員都不知的問題,乘客又怎會留意到有這樣的罰款條例,所以完全沒有帶給乘客有預警的訊息,再者在這情况下所發生的事故誰人也不希望發生,為何不可以寬大處理而導至發生這不愉快事件。
**跟據搜尋資料所得知地鐵車票檢控組員工極有可能是推行佣金制**,所以成功做完檢控越多就會有越多佣金,故一部份害群之馬就會不擇手段務求完成檢控,而不理會我女兒當時的感受,實在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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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二轉會員
2009-9-24 16:53#2
咁你諗唔諗住攪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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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霸者二轉會員
2009-9-25 05:53#3
咁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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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靈龍二轉會員
2009-10-6 11:05#4
一面之詞
一係攪大佢, 搵傳媒, 翻查錄影帶
通常結果都係取消檢控 face_l_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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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皇包-大公子四星黃金會員
2009-10-6 15:49#5
搞大佢既話有機會叫地鐵公司賠償~心靈上既傷害都可罰錢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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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4321aa一星新手會員
2009-10-15 02:01#6
咁狗,現在佢地似住有錢
恰你太過份啦
之前我朋友都試過
好彩我fd係咁講無錢
話拿綜緩,再昆就係各大論壇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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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gzer二轉會員
2010-7-15 11:59#7
咁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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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akima一星新手會員
2011-5-3 01:26#8
我之前都有比人罰過
但我去左拉議員投訴 我先追得番D罰款
搭車都貴存啦仲要比無喂錢佢 都傻傻地: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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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wn一星新手會員
2011-6-19 13:09#9
想問因咩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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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0323二星初級會員
2011-6-19 21:12#10
單方面的講法
當然任何人都會相信自己的子女
但你的女兒有沒有任何保留沒說出啦?
再者,不知不是解釋理由
犯了錯不能說一句我不知道就可脫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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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aaqqwwee論壇乞丐
2011-9-11 07:49#11
兄弟, 我好同情妳!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