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聖羅倫斯 於 10-1-4 08:42 AM 發表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
覺得有捐聲譽大可以CLICK一下滑鼠
遇到這樣的孩子,一係就不要聲譽,讓她放手開開心心的亂來,一係就好好教育一下
另外,開紅原地耍帥就好像有,那殺人呢?有圖有計傾喔
原帖由 FkHy1234 於 10-1-6 09:08 PM 發表
算吧啦你 柒左又唔認 無品就無品 唔洗在多講 真係傻仔一名XDDDDD 亂殺人都得? 真係得 不過你個名好快會臭 真係想知你黃國ID係咩@@
原帖由 傻仔然哥 於 10-1-6 09:32 PM 發表
又係你
你之前個神post:smilie_:o:
http://www.2000fun.com/bbs/viewt ... 5013&highl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