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側田爸爸 於 10-1-22 02:05 AM 發表
要睇清楚 "拎返" 同 "拎哂" 既分別~!!!
除非soka又係一個讀唔成書連文法都未搞清楚點用既人啦~!
重要既係: "拎返"=本身d裝係soka既 借又好 押又好 物主仍然係soka
"拎哂"拎左 先=佢真係爆魚 ...
原帖由 紅茶o賢∮ 於 10-1-22 12:53 AM 發表
你都唔識個醜字點寫
你做既野如果警方受理 證據充足 可以變成以下咁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有 犯 罪 或 不 誠 實 意 圖 而 取 用 電 腦
根 據 上 述 條 例 第 200 章 第 161 條 , 最 高 刑 罰 ...
原帖由 側田爸爸 於 10-1-22 02:05 AM 發表
要睇清楚 "拎返" 同 "拎哂" 既分別~!!!
除非soka又係一個讀唔成書連文法都未搞清楚點用既人啦~!
重要既係: "拎返"=本身d裝係soka既 借又好 押又好 物主仍然係soka
"拎哂"拎左 先=佢真係爆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