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組織名稱若使用不雅名稱時,於警告後由玩家自行解散組織或組織更名。經警告後24小時內仍未改善者,將對其組織領導人予以停權處分,並有權將其組織予以強制解散。
b. 玩家所屬寵物或物品等可命名物品,若使用不雅名稱時,於警告後由玩家自行更名。經警告後24小時內仍未改善者,將對其遊戲帳號予以「凍結七日」處分,並有權將該物品強行刪除,且不就該物品作任何點數或遊戲物品退回。
c. 組織領導人若遭永久停權處分或因個人因素問題而未上線,導致玩家組織無法正常運作或進行遊戲內相關任務時;請『該領導人之組織成員』自行退出該組織,另行加入其他玩家組織或維持現狀。
3. 妨礙遊戲管理工作
玩家如有下列各行為,而影響工作人員執行管理或活動時,遊戲管理員有權即時予以凍結三日作處分,如玩家涉及其他違規情況,官方有權在原有懲處追加50%作為妨礙遊戲管理懲處(第三次後再犯將沿用該懲罰方式):
a. 過度或不適當地對GM發送大量訊息造成影響GM服務其他玩家。
b. 對GM施以激烈的威脅或以不當的言詞辱罵GM。
c. 以虛假的資訊矇騙GM而意圖獲取利益,或不實地檢舉、投訴其他使用者不當行為。
※如有玩家多次觸犯本遊戲規範而屢勸無效或情節重大,遊戲管理者有權永久凍結該遊戲帳號而無需通知。
10. 重大違規
建議使用者在遊戲中,需配合遊戲管理人員(GM)管理與規勸,切勿使用任何不當、不法手段造成其他玩家使用權益受損,本公司為維護遊戲公平、公正之決心,處分最高上限可對會員帳號「終止契約」、所有遊戲帳號停權處分及法律追訴等方式,維持遊戲平衡及正常運作。
a. 玩家惡意利用條款不完整性作爭辯,管理人員視情節加重或合併處分,以維護其他使用者權益。
b. 使用者利用任何試玩遊戲帳號於遊戲內有違規行為或謀利時,遊戲管理員(GM)有權直接停權而無需作事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