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ayjay0710 於 10-5-23 08:38 PM 發表
首先,我要強調,我絕對唔係同大團抗衡,有時張就下咪打其他地圖lor,呢個我好樂意
但係次次都要咁就佢地就唔係幾好啦,有次大團話要包場,我咪張就下離開左個場,去左第2個場參左戰
之後佢地突然黎左我新黎個場,咁唔 ...
我既回覆無任何惡意, 唔洗咁強調:smilie_:P2:
字眼尖刺之處有怪莫怪:w_rose:
:smilie_!!: 針對第一部份
"之後佢地突然黎左我新黎個場,咁唔通我又要走場再等廿幾分鐘?"
1.請黃頻通知V團
2.(不適用於沒黃頻通知誤入者)
相信第一項建議已可以避免你會因"撞場"而被踢出場外
:smilie_!!: 針對第二部份
有關還是說道理的那個
1.就是別人已請你別進場你還是要進, 你自己的道理已經先虧了吧
就像是你去洗手間, 人家很急叫你先讓他, 你卻不肯給人先進一樣, 先別質疑急與否的問題, 這只是一個比喻
比喻的意思是, 你保住了個人的權利, 但忽視了別人的利益
承上比喻, 一個團有50人上線, 難道你硬是要讓人家分開來進別的場??
那我就會再問一次, 像上次回覆般 : 為什麼不入人的團但又偏要進入別人包場的場地呢??
而且, 打其他場為什麼說到了"張就"這字, 好像很委屈你般=.=, 要是這樣, 我又再作出上次回覆的建議 : 你可選擇加入V/F團
2.法律也是規則, 但同時亦由人去執行(遊戲的規則同等同遊戲內明文的法律??)
踢人的權利並沒有明文規定要如何使用, 只有玩家廣泛性的一種共識
在此, 我不承認任踢, 但我質疑你為何不加入V/F團但又不接受勸告在宣戰前離開
同理地, 警察驅趕示威者, 會於先前勸告, 不接受勸告者, 予以強行離場
回應你的比喻, 我會和你說, 共產黨並沒有向人民作出勸告叫人民不要發放"機密信息", 一開始已是強制執行, 並不適用於此
既然勸告無效, 在由"人"去決定事物時, 自然會使用上述方式
遊戲內的明文就是, 選擇人數多者為勝方, 就是遊戲明文的規則, 同時亦像我們所謂的"民主", 別說場內49人全是V/F團不公平, 現實也會如此
:rose: 在規則上, 合乎了遊戲的要求。
在人情上, 亦已作出勸告, 管你是要誓死爭取個碼頭既道理有幾堂皇, 警方一樣會於你不接受勸告下趕走你
:rose: 你的道理, 雖然是建基於玩家個人的權利, 但同時亦建基於如果你漠視別人勸告的情況下
兩者相觸, 後者一開始已漠視別人的勸告和別人的希望(同團同場國戰), 保住了自己的權利, 但是導致V/F團的團友分開場打,
49名團友不滿1名團友不能一起國戰, 那1名團友可能要等30分鐘或是自己1個人打
而且可能不只你1位不接受勸告者, 還有其他不接受勸告者
這樣你就真的漠視別人的勸告和別人的希望
那麼, 我會問, 你還有權利可談前者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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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Nari_Wai 於 10-5-24 12:08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