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eromak411一星新手會員
2010-6-20 11:55#1
為了鼓勵青年人勇於表達自己,香港u21青年協會(農甫道)將主辨「愛˙激唱」歌唱比賽。比賽將以三個階段進行 :試音﹑複賽及總決賽。比賽可以個人獨唱和合唱形式參加, 亦可同時參加兩種比賽形式。屆時評判將以參賽者的音質﹑技巧﹑感情以及台風作為評審標準,於獨唱組和合唱組各選出冠﹑亞﹑季三獎和最佳台風獎。得獎者可獲贈獎盃一座,更有機會獲推薦往唱片公司試音。
參賽資格:
1.參賽年齡必須介乎陽曆12-25歲。
2.必須持有有效之香港身分證﹑護照或出世紙。
參賽程序:
參賽者必須填妥及簽署參加表格,同時在提交報名表格時,必須連同下列之文件及費用:
1.參賽者之本港身分證﹑護照或出世紙副本;
2.兩張近照(一張半身,一張全身);
3.報名費港幣四十元正/每參賽單位。
填妥之參賽表格連同上述文件,必須於2010年6月26日下午六時交回以下地址:九 龍 土 瓜 灣 農 圃 道 11 號 地 下
電話: 2715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