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2:15 AM 發表 wow 心虛的樓主上水了 噢 原來我柒了 本身係咩叫藍殺小x心d 跟住就!! 而家就食花生!o!
原帖由 hinder 於 10-8-17 02:20 AM 發表 一定驚到拉屎拉尿啦仲嚇人地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08 AM 發表 希望你明白, 你處處出口傷人 你說人家心虛, 我請問 他有什麼行為心虛 他喜歡跟大家分享 他正在吃花心 難到 這便可以罵他心虛嗎? 我亦不明白 什麼 '上水' 他從來沒有下水, 又怎上水呢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18 AM 發表 希望不要作一些未經證實的推測。 另外: 你這樣的說法, 已觸犯了香港的法律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 章《誹謗條例》第 5 條《發布明知虛假的永久形式誹謗》: 任何人惡意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 ...
原帖由 hinder 於 10-8-17 03:35 AM 發表 你又知我講既野系虛假? 你知道我指邊個嗎?
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3:35 AM 發表 那我可以用埋呢條條例順便話埋個個嗎大律師??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48 AM 發表 若果有證據 當然可以, 但既然說了息事寧人,那就 這樣和平解決吧 你也是聰明人 你會明白的.
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3:53 AM 發表 我只能說某些人 一而再再而三 如果某些人還沒認錯 還在死兜爛兜 請原諒我小氣 我實在沒辦法再容忍 你也清楚佢本身個底唔係咁乾淨 我一告佢佢會點。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58 AM 發表 我明白。 但你亦清楚 藍殺神也不想在底 加上污點. 何況,我們這樣做 其實對雙方亦沒有好處。 希望你可以和平解決 不需要任何條件‵
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3:59 AM 發表 這種人不只一次 某些人必須要為自己的言論及行為負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