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550i 於 10-8-23 11:41 PM 發表 
係呢件事上
我有3樣野要屌
第1
係果D談咩專家
大佬呀,拎住支一分鐘射到N咁多發既"衝峰槍"去要求復職既人(上年俾炒)
會正常得去邊?
仲同佢講數?
呃佢出黎la老兄
呃下佢話復佢職又好,呃捉害佢出黎既人切又 ...
只認同第2
M16係一支「突擊步槍」,意思係-它必須是一件個人武器,並擁有槍托;
-能夠以全自動或半自動模式射擊;
-它一般以中間型威力槍彈或小口徑步槍彈進行射擊:威力比手槍強,但威力不及標準步槍或戰鬥步槍;
-彈藥必須由可拆卸的彈匣提供
[
本帖最後由 毛能737 於 10-8-23 11:47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