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389
現在寶物遭盜已經不需要報案 參考網址如上
此文重點本契約範本值得提出者為:1.本契約範本為降低消費者之帳號或密碼被非法使用,導致虛擬貨 幣或寶物被盜取之糾紛問題,設計出一套保護機制條款,也就是當消費者如發現並向業者告知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即寶物或天幣被盜】時,業者即應暫時限制該遊戲之使用權利,並立即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持有該電磁紀錄【即寶物或天幣】之第三人於7日內提出說明,以利事件真相之釐清與責任歸屬,如持有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未於期限內提出說明,業者即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假如持有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業者相關處置措施時,即屬於涉及刑事之案件,此時業者及消費者即應循報案程序解決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