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ing95516 怎麼我會不知道?網絡的資料都那麼易找~
香港網絡大典
網上欺凌(Cyber-bullying),又稱為「網絡欺凌」、「網路欺凌」或「網絡暴力」,是指以非理性角度、對他人在網路上作出「非白即黑」之批判,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等網絡傳播技術,以侮辱性言詞、文字、圖片等形式意圖精神上折磨、威脅、傷害、騷擾、羞辱另一方的集體行為,進而達至「網絡審判」的目的。
源起
由於互聯網的匿名特性,使得使用者往往不用表明身分,僅靠一個暱稱,即通行整個網路。不過因為網民的素質參差,加上網絡族群對立、個人資料洩漏等原因,令網絡欺凌的事件頻繁發生,但無法根絕。
維基百科
網上欺凌,又稱網上霸凌、網路霸凌等,是指一種在網際網路上發生的欺凌或霸凌事件,乃網路世代的新興產物。根據加拿大對網上欺凌有深入研究的教育者、西北地區北風區(District of Keewatin)教育局的教師Bill Belsey的定義,網上欺凌是:
「 [一種]涉及對信息及通信技術技術的應用,以支援針對個人或群體進行惡意的、重複的、敵意的行為,以使其他人受到傷害。 」
香港網上欺凌文化
網上欺凌在世界各地其實並不罕見。單單舉香港為例:根據當地英文電視台明珠台的新聞節目《明珠檔案》報導,一些在香港的著名網站,例如高登討論區經常可以找到上述第三、四項手法的欺凌實例。當中一個例子,包括在網上留言性騷擾香港大學的社會運動人士陳巧文、電話和電郵恐嚇街頭劇團好戲量的成員等等。由於香港檢控網上罪行的技術仍然未算成熟,故犯罪者往往可以肆無忌憚、逍遙法外。
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指,網民很多時受集體行動影響,「人做我又做」地進行「起底」,不覺自己的欺凌行為,可將一個人摧毀,實十分危險。
黃成榮直言,作出這類網路欺凌行為的人,是名副其實「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身上」。他解釋,不少人會透過在網上作出欺凌或「起底」行為,從而獲得快感和滿足感。
有時網民更是把「起底」行為,當作網路遊戲的一種,比賽誰人可以取得更多資料,令自己在網路世界受認同。
黃成榮指,他們在現實世界中可能真的曾受過欺凌,所以藉網上空間平衡心理,或感覺現實生活苦悶,藉此行為找「樂趣」,不會考慮當事人的感受。即使知道「出事」,亦會對自己說「人人都咁做」以減低罪惡感。
商業電台叱咤903節目主持陳強指:「幼稚園學生未成熟,沒能力控制自己……在校園中失禁,我們不會罵他,因為他還很小嘛。但那些在「高登討論區」中作惡的人都不讀幼稚園了,怎麼控制自己的能力還那麼差?他們在網上面跟人道理說不通,就想辨法欺凌人家,言語暴力、起底、改圖……將人家的心靈傷害到最深,要人家收口或者恐懼,明明是最下流的欺凌,大家不可能覺得沒所謂吧?他們中,不少人的智慧也真的只達幼稚園學生的水平。
此岾出現的情況:
公開受害人之個人私隱資料(如真實姓名、容貌、就讀學校、工作單位等)或電郵、MSN、ICQ 等,俗稱「起底」。
對特定網民或網路群體進行杯葛。
在討論區或個人網誌的留言區中以發帖侮辱受害人,甚至是在受害人的討論區及網誌裡以侮辱言語洗版,這是「網言暴力」的特徵。
原帖由 wing95516 仁兄~
抱歉我也捉錯字,純粹學生病。你還漏了逗號,以及「野」和「嘢」意思並不同,「喺」和「係」一個在粵音是2聲,另一個是6聲,意思也不大相同,別搞錯喔。
切勿粤白夾雜書面,「是不是」應該是「係唔係」。
回正題,其實ECO版以前基本上都沒有出現太過份的欺凌,為免助長風氣才回一回而已。
正如錯字,明知故犯且未期語癌如小星星大大,捉字來都沒用。而像閣下只是偶且失誤就要捉一捉了。
何況我要兼顧學業,暑假後就很少開電腦,放心你遲點就看不見我
原帖由 wing95516 於 10-11-12 01:08 PM 發表
香港網絡大典
(Lingual Carcinoma),指網友語意不清,令人摸不著頭腦,比「語病」更嚴重就被稱為「語癌」。
真好笑,那《聖經》又是什麼?
那麼「風雨同路」呢?創作此詞者是色鬼?:em014:
有人連《 ...
原帖由 kukuru 於 10-11-12 02:03 PM 發表
沒錯,抱歉,我也有不當的地方,我想到不該想的地方,我先向你道歉
然而,在網絡上,有大人、也有小孩子,
小孩子的好奇心很重,而且,他們會模仿其他人做的事,說的話,
在耳濡目染之下,很容易令他們學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