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佛山鎮沙洛等鋪,每年農曆五月至六月間,由該鋪更練館主辦的“舞龍會”,所舞的龍身,是用一條酸枝木分開三段雕刻而成,頭段是龍頭,中段是龍身,尾段是龍尾。舞龍人只有三名,各以手握一段,沿途遊行舉舞,以繞完本舖街道而止。舞龍更練,素習武技。且經訓練,故舞時高低騰躍,前後左右迴旋,多姿多彩,栩栩如生。稱為“飛龍”,又因舞時不在水上,而在陸地舉行,人們習俗稱之為“旱龍”,故有“舞旱龍”之名。
在舞旱龍之前,由當地更練館向舖內店以自由樂助募款籌辦。在舉龍之日中午時間,則煮有白豆、大頭菜粒的“龍船飯”在當地神廟內派送給人,當時老幼男女前來用碗領取龍船飯返家吃者甚眾,絡繹不絕。
是日下午入夜後,舞龍遊行隊伍,齊集廟前,三段木龍(旱龍)則放在廟內神前台上,由主事人(更練頭)親炷香燭,祭祀參神後,隨著在龍頭插花掛紅,鳴放串炮,由三名壯漢,舞龍出廟而行,環遊舖內街道,遊行隊伍,先由一對大燈籠,吹打鼓樂、女扮武裝,飛報馬匹前行,隨著一隊小童手舉竹紙紮成“沙洛鋪”“飛龍”的頭牌;“三軍司令”、“飛龍在天”、“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的長牌和“日燈”、“月燈”旗幟等,最後便是打擊舞龍節奏的鑼鼓。當時,飛龍所到之處,有的住宅為取吉祥和驅邪鎮宅,則請龍入舞,舞畢給回紅封包(利是)謝勞。舞龍直到夜深才結束。關於沙洛鋪舞飛龍俗,直至民國十年才停止,事隔50餘年,至建國後1988年佛山市舉行“龍年秋色賽會”時才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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