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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alltangVIP會員
2011-12-22 22:02#1
元朗洪水橋大街一間村屋昨揭發虐待狗隻事件,27頭名種狗於無人打理及斷水斷糧下,餓至半死兼染病,幸愛護動物協會及時接報,聯同警方破門入屋救狗,屋主稍後返家,因涉嫌虐待動物被捕,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經營「地下狗場」非法售犬。採訪:突發組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指,由於涉及刑事案,該會的獸醫目前正檢查該批疑被虐待的狗隻健康情況,初步發覺牠們在缺乏照顧下,身體污穢,部份體質虛弱。
屋主回家涉虐畜被捕
洪水橋大街有村民向愛護動物協會人員舉報指,發覺村內一間飼養多頭犬隻的村屋,經常發出狗隻的哀鳴聲,屋內並發出惡臭,懷疑狗隻遭虐待。
昨晨10時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接獲投訴後,派員到場調查,發現屋內傳出微弱的狗吠聲及臭氣熏天,拍門無人應門於是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警員以工具破門入屋,發現屋內有多個狗籠,共27頭狗被困籠內,大部份為名種狗,包括貴婦狗、摩天使、約瑟及雪撬狗等,但該些狗隻在缺水缺糧下,部份狗隻十分虛弱,身體污穢甚至患有皮膚病,懷疑牠們已有一段時間乏人照顧遭虐待,由於屋內無人,愛護動物協會遂將狗隻全部帶返總部交獸醫處理。
稍後,一名姓丘(30歲)男屋主返回,在場警員向他調查後,他涉嫌虐待動物被捕,帶返警署協助調查,案件交由元朗刑事偵緝隊跟進。
村民質疑為地下狗場
案發現場為一間面積約800呎鐵皮屋,據村民稱,懷疑有人在屋內飼養名種寵物狗,然後暗中出售。
愛護動物協會指虐待動物定義分為:直接傷害,如用手或物件毆打動物令其受傷、痛苦、驚恐;間接傷害,如疏忽照顧、生病時不提供醫療或藥物等,或未能向動物提供足夠食物及飲用清水、清潔環境、足夠空間、遮蓋環境等。任何人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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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路!七星元老會員
2012-1-31 20:47#2
d人真係咁ge事都可以做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