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綜合報導
小動物因為捕獸夾受傷案件頻傳!捕獸夾對動物的傷害嚴重可致死,藉此工具來防止動物的靠近是極為不人道且殘忍的行為。依照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擅自使用獸鋏捕捉動物,最高可罰至7萬5千元罰鍰。
市面上百元有找的獸鋏,卻會讓一隻無辜的動物枉送性命。當動物被捕獸夾夾住時,為了掙脫此「刑具」的迫害,在拉扯間會讓受傷的部位遭受到二度傷害,有的還會因為想咬掉獸鋏,導致牙齒斷裂;被夾傷的處,可能會出現骨折、斷腿,甚至因傷口感染潰爛而死亡。
動物保護法已在97年間明文規定不得以獸鋏捕捉動物,並進一步在100年增訂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法條。
另外,依動保法第30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獸鋏捕捉動物,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
山林中的隱形殺手-捕獸夾
再者,動物保護法第 14-1 條規定,未經許可使用獸鋏捕捉動物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之。如果五年內二度被查獲使用獸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設置獸鋏獵捕野生動物行為,更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6萬至30萬元的罰鍰。
雖然已經立法禁止獸鋏的使用與販賣,但是基於民眾對法律的不了解以及投機心態,動物和人因誤觸獸鋏被夾傷事件仍頻傳。動保處建議,若要驅趕或捕捉動物勿使用捕獸鋏,可以圍籬、誘捕籠或其他有相同功用的器具替代,以避免三腳狗、三腳貓的憾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