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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新手會員 #1
投訴超級板主魔鬼皇無理禁言
http://www.2000fun.com/thread-5098459-1-1.html
禁言理由不但存在眾多問題,甚至影響我瀏覽論壇的基本權利,希望盡快處理

以下原文
=====================

(話說我剛才為了引證下述說話的真確性,不小心對下面所貼的遊戲板文章中超板的1樓回覆又作出了一次舉報,這點我就先抱歉了)

在發帖前大約數小時,我突然收到論壇提醒
你已被 ☆魔鬼皇☆ 禁止發言,期限:7天(0:代表永久禁言),禁言理由:濫用舉報功能 禁言7天

我除了驚訝之外就只有無奈

首先,自從2000fun論壇更新版本之後,有關壇規的頁面已經接近消失
(一般而言,壇規應該放在論壇公告區之類的地方)
我花費了不少時間才成功找出其所在地
先不論其過度隱藏至極難找尋得到的問題

2000Fun論壇壇規(090829更新)(03-10-11)

作者: ngai

2000FUN 論壇壇規

當使用者使用本壇任何服務時即代表已接受及同意遵守以下規則。
論壇內的管理人員(版主),將有可能因為會員違反以下規則而採取不同程度及形式的處罰。

注意本壇規不是用來限制會員言行,但本壇有必要制定規則務求令會員可以於公平,和諧的環境下使用本論壇服務。


1.嚴禁宣傳論壇或未經授權的商業宣傳
 本壇嚴禁宣傳與本壇性質相同的網站或競爭網站,同時亦嚴禁宣傳未經本壇批准的任何商業宣傳(包括網上賺錢、推銷內容)。「宣傳」是指有意識或蓄意推銷某些物品(包括網站,商品...等),其宣傳途徑包括於本網站內的任何服務(包括短消息,文章,簽名檔...等),達至讓本網站使用者接觸到有關之宣傳內容;「相同性質網站或競爭網站」是指以”論壇”或”遊戲”為主之網站,這些網站一般為香港網站,但並非一定。
我們會對某些網站採取放寬態度:「台灣巴哈」及「台灣遊戲基地」同樣不可以進行商業宣傳,但如文章是可以讓讀者獲得更多相關資訊,則可容許於本壇出現,另外單純的公會網站可於本壇出現,但不包括含有其他話題的公會網站(包括綜合或遊戲)。


2.嚴禁發表任何色情、猥褻、不雅、令人嘔心、血腥或不安之內容
 本壇嚴禁使用者於非指定版區發表任何色情、猥褻、不雅、令人嘔心、血腥或不安之內容,包括標題、文章、頭像、簽名及PM。(部份討論板會有限度地放寬此條之規定,詳情請參閱有關版面版規)

3.有關轉載網上資源及/或網頁連結之規定
 本壇使用者在發表一切非原創或非自設的作品(包括網頁連結、ftp link、文章),需在標題前加上[轉貼]或於內容表明出處,以表明非原創之立場及對知識產權及創作者的尊重。版主會因應原作者之要求刪除會員之轉貼文章。

4.嚴禁侮辱,歧視或誹謗他人
 本壇嚴禁使用者作出對他人侮辱、歧視、滋擾或誹謗他人的行為,以達至本壇之和諧及理性討論之原則。「侮辱」是指以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語言文字 (包括同音),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歧視」是指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誹謗」是指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情,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無須指名道姓,只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即構成誹謗。

5.嚴禁洗版及灌水
   嚴禁洗版行為,洗版意思即為短時間內大量發表簡單的文章,簡單的文章包括「從網上轉貼大量文字且不加修改的文章」、「重覆發表相同或相似的文章」...等。同時嚴禁灌水行為,任何無意義之主題或回應、重覆的回覆或近似之回覆、過於精簡之內容或不切合主題之回覆均違反本條規定,例子包括thx、good、推、ccc及只有表情符號之主題或回覆等。(部分版面將有限度地放寬此條之規定,詳情請參閱有關版面版規)

6.嚴禁罵戰
 嚴禁使用者對其他使用者進行罵戰行為,亦禁止引起或挑起罵戰。罵戰及筆戰定義不同,本壇容許善意的筆戰,但不容許罵戰。「罵戰」是指不論理、不提出任何論證,以歪理反駁對方,甚至以使用粗口、侮辱字句罵人。「筆戰」是指沒有使用粗口、侮辱句子罵人,以雙方論理、講求論證出發,及至反駁對方錯誤之處。

7.嚴禁公開未授權之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受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本壇嚴禁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公開未經有關人士批准包括姓名、住址、電話號碼、個人照片等的個人資料。

注意事項:
 A. 各版版規之最終解釋權及最終修改權為該版 版主。
 B. 各版所屬的各級版主有權對其所屬的討論版面之主題及/或內容作出編輯、屏蔽、合併、分割、評分、撤銷評分、複製、刪除、移動、高亮、分類、關閉、打開、提升、下沉、置頂、解除置頂、精華、解除精華而不作事前通知,若有疑問及/或查詢等應以PM向有關版主作出查詢;若覺得有不合理的請往投訴及舉報區發表投訴主題。
 C. 本壇管理員對以上各條文有最終解釋權及修改權,管理員有權對以上各點作出修改而不作事前通知,請各本壇使用者不時留意更新。

敢問壇主和有關人士,請問那一條壇規有針對舉報功能作出相關守則?
我甚至翻查過所有公告功能上的紀錄,根本就沒有類似的事項
這種不論事前、事後都沒有在論壇版務區以及公告中作明文解釋的規則,根本毫不合理

有趣的是,我在事後利用google搜尋"2000fun + 濫用舉報",找到以下連結:
http://www.2000fun.com/thread-5083372-1-1.html
該文章的位置在 論壇 › 夢之歷險 › 濫用舉報功能
也許相關的板主會認為這樣就已經算是有預先提醒會員,所以疑似犯規者該死
然而,要以這篇文章作為證明是說不過去的
舉報功能是屬於全論壇通用的功能,假若對其使用有相應限制的話
應該以論壇用作公告或會員必然會閱讀到的方式發佈
敢問閣下發佈在夢之歷險的版區算是什麼公告?2000fun到底會有多少會員留意到?
該文章就連置頂文章也不是,我實在無法想像一條如斯重要的新壇規發佈居然要以這種接近不顯眼的方法公佈
會員除了論壇版務區以及公告/置頂文章有義務作閱讀之外
其他如閒聊區、戀愛區、遊戲板區中張貼的一般式文章,會員完全沒責任對每一篇都作閱讀
換而言之,☆魔鬼皇☆所張貼的 [其他] 濫用舉報功能只是屬於會員可選擇性閱讀,根本不可以假定會員已經得悉內裡的資訊
自然,在不確定會員了解有"新規則"的誕生,和並未對其作有效通知的前提下,直接對疑似犯規的會員作處罰是完全不合理


另一方面,在舉報理由列中填入的"支持你!下次繼續努力" "精品文章"之類的說話
根本是屬於論壇預設給會員的選項
因為使用了預設舉報理由而對會員作出處罰簡直是無稽
舉報就是舉報,板主有義務在進入該文章了解事態後自行作出判斷
而"舉報"一詞屬於負面性質,使用的理由是"懷疑有會員違規,請板主盡快處理"
既然在使用的同時已經有了前提,當中供會員填寫"舉報理由"的地方只屬補充說明,
只是為了方便板主能更有效地了解事件,當然這說到底不是必要填入事項
會員作出舉報是其自發行為,我隨便選擇"精品文章"之類的正面語句只是代表我不打算加以補充說明,因為系統不容許我空白此位置
(話說我剛才為了引證上述說話的真確性,不小心對該上貼文章超板的1樓回覆又作出了一次舉報,這點我就先抱歉了)

而該板主在提醒中一直未有就"濫用舉報"一罪名作出任何詳細描述
一條未紀錄在壇規、未曾正式通知過會員、未有認真作出說明的新規則,居然單以四個字便不聽從會員解釋直接作出無理重罰。當中疑似犯規問題甚至涉及論壇本身對該功能管理得未夠完善,實在不應該要求會員為此負責。我有理由懷疑相關超級板主針對本人,濫用其權力對本人作出禁言之懲罰。希望壇主盡快處理問題,並就事件給予合理解釋。
超級版主 #2
唔明你搬咁多野出黎做乜 完全同我禁你言既完全無關

身為6星會員 你說按錯想俾good 求情可接受 但你明知按錯後

亦冇見你對帖有再評good

被以濫用舉報罪名處分會亦不只你一個 我一視同仁 比你更濫用的禁1個月

而你濫用舉報已經不止一次濫用舉報 但發生次數不多 所以禁言7天

再者無規則說明就可違規嗎??

看來你不知悔改

[attach]561745[/attach]
超級版主 #3
本帖最後由 ☆魔鬼皇☆ 於 12-9-2 11:26 PM 編輯
濫用舉報 發表於 12-9-2 10:53 PM
投訴超級板主魔鬼皇無理禁言
http://www.2000fun.com/thread-5098459-1-1.html
禁言理由不但存在眾多問題, ...


再一次濫用證明及你知道我有帖警告別濫用舉報既帖

版主警告帖 你濫用舉報:內容觸犯版規 即係明知顧犯
http://www.2000fun.com/forum.php ... ;page=0#pid83173909
[attach]561751[/attach]
一星新手會員 #4
本帖最後由 濫用舉報 於 12-9-3 02:01 AM 編輯

因系統所限,無法於原先文章回覆,故另開新帖

唔明你搬咁多野出黎做乜 完全同我禁你言既完全無關

身為6星會員 你說按錯想俾good 求情可接受 但你明知按錯後

亦冇見你對帖有再評good

被以濫用舉報罪名處分會亦不只你一個 我一視同仁 比你更濫用的禁1個月

而你濫用舉報已經不止一次濫用舉報 但發生次數不多 所以禁言7天

再者無規則說明就可違規嗎??

看來你不知悔改

首先,我從來沒有承認過自己違規
我在原文中一直只有使用"疑似犯規"之類的字眼形容自己被無故定罪的行徑
何況會使用舉報功能是因為我認為該回覆版主應該對其執法作出處理
何來濫用或錯按之說?
你有空打舌戰還不如直接把我舉報的該回覆內容貼出來,讓我解釋舉報原因





再一次濫用證明及你知道我有帖警告別濫用舉報既帖

版主警告帖 你濫用舉報:內容觸犯版規 即係明知顧犯
http://www.2000fun.com/forum.php ... ;page=0#pid83173909

其次,請版主細閱文章
有趣的是,我在事後利用google搜尋"2000fun + 濫用舉報"

我已經清楚寫明是在被禁言後用google搜尋才發現此文章的存在
閣下是如何得出在事前我知道"有帖警告別濫用舉報既帖"的結論?
至於會作出圖中的舉報我已經再三強調是因為

(話說我剛才為了引證下述說話的真確性,不小心對下面所貼的遊戲板文章中超板的1樓回覆又作出了一次舉報,這點我就先抱歉了)

理由我已經在誤按後於原文解釋得很清楚(請留意日期 + 時間,起碼先於閣下第二次作出的回覆)
當然是否採信是閣下的自由



壇規作為整個論壇通用的規則,在編寫的時候自然有責任包括所有情況
我明白當中會有錯漏,同時亦了解"各版版規之最終解釋權及最終修改權為該版 版主。"一句乃是幫助版主執法
然而有關舉報功能的問題,2000fun的管理員在壇規上完全沒有作出過任何說明
在你們執行所謂"版規解釋權"之前,根本沒有可以供你們"解釋"的版規存在
就憑閣下一句"再者無規則說明就可違規嗎??"已經清楚雙方在理解下有所不同

我指的欠缺規則說明是指壇規沒有包含任何"不准濫用舉報"的規則
而你所提到的是指壇規沒有就"不准濫用舉報"作出詳細說明,但"不准濫用舉報"本身已經成立

就以上所述,問題回到我原文所指出的重點
你在夢之歷險的版區發表了一篇非置頂的一般文章
由發佈的版區已經明顯指出文章是非全壇公告性
同時,既然你沒有作出任何置頂效果,意味著並非對該版版友長期有效的重要公告
夢之歷險刷文速度奇快,你在8月24號的文章已經跌出最少5頁之外
沒逛該版的會員,以及是不常逛該版的會員甚至可能未能留意到這篇文章的存在
將心比己,你會否把整個版區你沒看過的一般文章逐一閱讀?
長期對於該版區重要的文章應作置頂,對論壇重要的應該放入論壇公告
"濫用舉報"是涉及到禁言的全壇新規則實施,居然只在一個次要的版區以一般文章的形式發表
我不否認閣下魅力四射,但這不代表眾人都會留意到你發在非論壇重要版區的一篇一般文章

你由此至終都假設所有會員清楚"濫用舉報功能"被禁止一事
然而由你所發表的文章性質,以及其相應版區,已經足夠顯示出你的假設不可能成立
我舉一個簡單例子
國際企業A希望實行新措施,禁止全部企業的員工在上班地方喝新O牌的果汁
然而這項新條例只向某一間分公司的幾位低級職員在閒聊時提及
並沒有向全球員工作出過任何正式口頭及書面通知
後來有不知情的員工因為被發現喝新O牌橙汁而被重罰
這樣你認為合理嗎?


這是我在原文提到的第一個重點
下次你乾脆把新壇規貼在沒人流的版區裡面再下沉文章,然後把不知情地疑似犯規的會員全數禁言吧
反正閣下現在做的差不多就是這一種事
你所提到的"一視同仁"只是代表沒有涉事會員敢反駁你,不代表你的做法本身沒問題


其次,第二個重點
在舉報理由列中填入的"支持你!下次繼續努力" "精品文章"之類的說話,根本是屬於論壇預設給會員的選項
會使用舉報本身已經帶有"懷疑該回覆有違規地方,請板主盡快處理"的意義
既然如此,排除錯按good的因素,我在"舉報理由"一列填上什麼內容,重要嗎?
判斷被舉報的回覆有沒有違規是版主的工作
你可以批評我未就舉報作進一步描述
然而因為隨便選了一個系統預設的理由而替我安上"濫用舉報"的罪名則是無稽
(何況你在那篇文章所提及的情況明顯是用舉報而不是濫用)
如果舉報會員還需要引壇規詳細解釋才可以的話,乾脆把版主的職位交給我做好了

希望閣下認真理解我投訴的理據才作出回覆
說實話七天禁言期根本屬輕判,假若我是罪有應得的我亦甘願受罰
但既然處罰存在我不能認同的地方,我亦不可能為了息事寧人而忍氣吞聲

如果2000fun只是一言堂的話當我沒說好了
超級版主 #5
經跟其他版主及超版商討 你違規已經確實

因為舉報意思大家都是清楚等同檢舉

而並非贊揚意思 亦就你內文所提供任按舉報是隨便一個理由

已經更合理你違規濫用舉報一事

敬請以後別再濫用舉報功能

至於你既建議 舉報功能有提供非舉報字眼

這點會跟有關管理員商訴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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