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otorspeeder 於 15-3-15 11:55 AM 編輯
在香港玩槍,不如一些網壇版主,能以自我中心的規則過活,一定要守香港法律:不可亂在公眾地方展示槍枝,因為不論以前,還是今日有了政治環境,槍都可導致你犯上「令市民恐慌」的相關罪行;還有不要亂用槍射人,隨街開戰。
警訊精選 - 罪案呼籲 - 使用氣槍及相關法例 (2014-04-18)youtube.com/watch?v=F2J-vUTAyTU
此外,最可能違反的嚴重罪行就是過火(香港法定氣槍要1.9J內,2J就當槍械)後果就如下,多間槍鋪帶頭破壞氣槍環境!
突擊MK拉人 廣華街掃15焦耳氣槍youtube.com/watch?v=9y9YbWS2R6E
下面這個,十年前已有人提。
槍癡買左輪連47粒子彈 寄去玩具舖youtube.com/watch?v=DJh28fkPXDE
東方陳桂建攝相指:被告槍癡(馬駿景)去旅行買槍,郵寄到槍友(Sam)的「格仔舖」。據我所看,那應該是2樓轉角,前身是MZ兄網上說的「馬生,疑假英軍(RickyMa)的Hi Power槍鋪」,出事至今名為「甚麼的Hammer」的「格仔舖」(如新聞圖片可見),全名不開了,自己八掛吧。但最奇怪的是Hi-Power馬生的「泰國佛」還原封不動,日夜燒拜。這裡的確很「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