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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自殺兼曾介入李心潔婚姻的Liddy李悅彤,其前經理人公司的三名男藝人,入稟區域法院指控經理人Fanny在2011年簽約時誤導,承諾他們的曝光率將會在師姐Liddy之上,又指將與銀河娛樂及香港電台合作,最終工作量及曝光率卻極低,只接受過一次訪問及上過一次勁歌金曲,三人要求解約及賠償。

原告為簽約達30年的唱作歌手朱其威、簽約15年打算任歌手的曾贊學(Janzen)及崔沛揚(Lucas)。三人在入稟狀中指,經理人胡鳳玲(Fanny)簽約時自稱與錢國偉及「田雞」田啟文熟稔,又曾任張學友及關淑怡的經理人,誘他們簽約被告奧美思娛樂有限公司,至2013年他們卻揭發原來公司的員工因欠薪已全部離職,只剩下Fanny一人打理公司。

入稟狀中又透露,於永明金融任保險經紀的Fanny,更指為方便處理經理人的工作,誘得朱其威及崔沛揚加入永明金融

WTF 30年?賣身定係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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