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91西布朗 於 17-7-24 05:35 PM 編輯
某編 發表於 17-7-8 07:35 AM
中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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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讀者好,我是某編。
很感謝各位讀者抽出時間來閱讀我的小說故事,也很感謝小河所畫的插畫,同時也請各位為小河的電繪畫板默哀三秒。
第九部我覺得在內容方面是比較偏激的一部,因為包含了打鬥成份,以及比較別人感到不安的性侵犯成份。起初我也是考慮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寫性侵犯的成份,畢竟自己是主張「新輕風」的寫作風格,但在最後,我還是寫了這個內容,目的是為了表達出一個嚴重性。
攝影本來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感情的表達,文化的交流,歷史的見證,但是,胡亂地使用攝影,就變成了一種犯罪,變成了一種魔鬼的行為,這種事情除了傷害到人,也是傷害了攝影創作本身。
不單只是攝影,任何的創作媒介被不當地使用,就會發生意外,即使是繪圖,即使是小說創作。樹大有枯枝,總會有些人,利用創作媒介做出不道德的事情,就是這一種害群之馬,使創作受到了污染,被誤會,被討厭。
一粒老鼠的糞便,就已經足夠破壞一鍋粥。
在寫第九部的時候,我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朋友,不過她現在已經不是我朋友。
她喜歡動漫,但從不敢對她身邊的朋友講,不希望被知道。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不願被知道呢?為什麼不敢講呢?難道是因為害怕旁人的怪異目光?是這個原因也說不定,但問題是,為什麼喜歡動漫就會惹起怪異的目光?
這道問題我只問我自己,而我在自問的同時,想起了一張嘲笑台灣某個電視台的圖片,在這個圖片當中出現了一位動漫女主角和一位真實存在的女性,兩位女性同樣都有露胸,但是動畫的女主角卻被電視台加上白霧,但真人倒是沒有。
該不會,怪異目光的成因,就是因為現今的動漫被眾人誤解了?如果是,為什麼被誤解呢?是因為作品的內容?作品的畫面?還是相關的二次創作呢?
如果沒有被誤解,那麼為何她會不敢對朋友說「我喜歡動漫」呢?為何在香港和台灣的動漫宅被怪異目光所注視呢?又為什麼會被認為是不好的呢?如果現在的情況換作是她喜歡足球,她又會不會不敢說出來呢?籃球宅又會不會惹來怪異目光呢?游泳宅會不會被認為是不好呢?
在寫第九部的時候,也發生了一件挺有趣的事件,在日本,一個教科書上的漫畫女教師,突然很受歡迎,她的大量二次創作出現,但過了一段時間後就被禁止了二次創作,背後的原因我不是很清楚,但我記得是有報導提及過就是了。
過度的捕魚,魚就會死盡,以後就再不會有魚;過度的伐樹,樹就會全倒,以後就不會再有樹;過度使用創作自由,那麼終有一天………
話題太過沉重了,接下來作個第十部預告吧。
暑假來到,而說到暑假,怎麼可能會沒有宿營和海灘,在第十部裡,將會主力跑天從和小翠的感情線,這對歡喜冤家,在海灘和宿營之中,又會擦出怎樣的火花呢?喂喂,羅天從啊,人家小翠才十三歲耶,目前還是預防性羈押你吧。
7月17日讓青春在海邊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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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點篇幅,我就直接KEY下來好了。
打個比喻,你對於寫作的主張就像是……白色,也許不只是白色,是一些鮮明而正向的顏色,但我想說的是,你不能因為這種主張而將陰暗的顏色都當成異類。
就像是裸體或是坦露的相片,有一些人可解讀成美,當然也可解讀成性,主要是看解讀的人怎樣去解讀。
你不能因為自己是天主教徒,就把佛祖或是其他神佛通通當作撒旦,學會尊重每種創作,並試著加入不同的顏色去自己的創作,你可能會討厭某幾種顏色,但並不能否定它本身是作為顏色存在的性質。
我的想法由一開始都沒有變過,市場沒有這種需求就不會有這種作品,寫出那一些作品的作者就只是供應給市場這一些作品而已。
但一個作品要經得起歲月的話,僅靠賣弄情色、又或是用你話中的「不道德的內容」又可以嗎?相信你我心裡也有一個同樣的答案。
那種作品就像街頭巷尾的小食店一樣,魚蛋腸粉做得再出色也好,誰也不會因為這樣而留下什麼記憶,相比起那一些真正讓人回味無窮的美餐,他們就只是騙點零錢而已,但你能想像香港沒有魚蛋腸粉賣嗎?你能想像香港沒有小食店,每當想吃東西就要上館子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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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孩的事,那是個沒解的問題。
我想每一個人也有自由去處理這種問題,要是你問為什麼就不能認自己喜歡動漫,我反而想反問一句,她為什麼就要公開自己喜歡呢?
理由,每個人也有他的理由,喜歡一件事的理由,不公開的理由,網上認識就更加淡如清水,毫無必要去深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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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幫朋友做點事,加上自己本身的工作,忙得都要胃穿孔了,空下來寫東西的時間少之又少,就請盡量不要回我太長的東西,但也想在這裡說個閒事……
A:「B可能不想見你啊,你們當初搞得那麼僵。」
結果在樓下碰到時……
「唷,B,聽說你今天約了A去喝東西。」
B:「OOXXOOXOOXOOOXO(往事下刪N字)。」
「呃……我們在一年前真的有這件事發生過嗎?」
B:「OOXXOOXOOXOOX(再下刪N字)。」
然後十分鐘後,A落到樓下,看到兩個麻甩佬係街邊既長椅食緊M記……
以上是簡略版……
實在點說的話
這件事要在我當初半推半逼一位朋友去我舊公司見工說起
我跟另外4人以前曾經在VLAN組過一隊信長的戰隊,隨著時間向前,我上班了,C上班了,D也移民了,B也上班了,結果只剩下A一個人,每天也在家中打LOL,偶爾會走去網咖打。
這種情況大概持續了6~7年了,有一天我就半推半逼的(但最後也必須自己自願)去讓A去我以前的舊公司做事。
然後B就說,我變了,變得自己高高在上,看不起不出門工作的A。(大概是這樣吧?忘了。)
我跟B說,當初5個人,C走了(搬走了),D走了(出國移民了),我搬走了,B也幾乎24小時沒空,你忍心看著A一個人停在過去嗎?不是我高高在上,而是時間從來沒有停過下來,人可以對過去有所留戀,但即使過去再美好,亦不應該一直將自己停留在過去。
然後大概有一堆我忘記了的操作,從此就沒有找過B了。
這件事上邊,誰對錯對於現在的5人來說並沒有任何意義,重要的是五個人也要過得好,為這種小事就否定自己認識了十多年的朋友,當時的我和B也太嫩了,呼呼……
(然後回過神來自己又寫了這麼長(近1000字)的東西不去寫文(扶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