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追擊NAT專員 於 15-8-5 10:15 PM 編輯
a75998920 發表於 15-8-5 07:55 PM 
版規不嬲唔比人post 人地既真人相架啦
除左你係明星
加上我無同任何版主投訴
好好笑
人無知最無敵
講個故事你聽
有個賊 拎左一個市民銀包
之後有個警察好高調咁拉左佢 原因係佢偷左人銀包
之後個市民話 我無報警呀 個銀包都唔係我既 係個警察無啦啦拉9佢
再講 有無睇我上面講乜
引用多次比你睇
根據2000分既版規
用人相做icon 係要比人禁言 就好似天才朗同大男人奸笑咁
正正因為咁 佢2個比版步用盜用他人頭像/披露他人私人 禁言3個月
但係比人用完自己相 想去投訴 天才朗同大男人奸笑 想佢地比人禁言呢
就一定要佢自己比相片本人PM版主證明身份
否則不能以投訴就處理執行
我引用番版主魔鬼王既說話做例子
例子1:夢之歷險玩家使用別人相 link1
例子2:惡意公開當時人個人資料 包括學校名稱FB或受害人照片 link2
第2 閣下既facebook一直係公開 俾人起底你應好好保護自己 別隨便公開相片及個人資料
而你投訴別人把你相片及資料放上論壇 而你現在也是同樣放上來 一樣會俾人看見 此主題我會SET最高權限
而你亦要清楚 你要備檔請以自己電腦儲存 論壇不是給你儲存的地方
而有需要建議你自行報案求助 而你FACEBOOK一直公開..就算警方亦不能幫助你任何事 請明白自己先好好保護自己
你話明星相 我想講香港依加仲未有肖像權
其實佢地post咩相版主真係無權過問
我已經幫你fb張相打左格
你有無玩過個9轉活動你自己心照啦
又奇怪wo 點解你唔叫我比張fb圖你睇既?
平時你實叫我post上黎架 ~_~
我無post過你任何既真人相
你依句:加上你咪繼續post啲話係我既相囉
最好搵小小證據黎證明 唔好學班nat狗咁樣打一句就可以老屈到人
人地眼睛係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