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星星月亮太陽~ 於 18-12-12 02:05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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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不是仇恨清算既地方,你絕對有權發佈信息。
即使閣下既行為係絕對正義,但在論壇角度個人私隱亦需保障。
論壇不會介入任何私人糾紛,所有涉及被騙都必須交給警方處理。
既然閣下這麼快可以回覆的話,請閣下在14:00前修正,否則我只能按以下情況處理。
我再次重申任何個人私隱都需要保障,除非"TAO W H"同意發佈。
如閣下有疑問,請自行查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懲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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