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zxiaoman67 於 22-7-2 09:38 PM 編輯
網路賭博罪罰金
那麼線上賭博罪的成立條件是甚麼呢?那玩線上娛樂城賭博罪會成立嗎?
根據過去的刑法條文規定和法院判決107年度台非字第174號判決九州賭博罪案,玩九州娛樂城賭博罪並不成立,原因是玩家們利用自己帳號、密碼進行私人賭博,過程並不公開,不會有其他民眾知道簽注內容,因此不符合法條所規定「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的情形。
但自賭博法修法後,根據高等法院109年度原上易字第18號刑事判決,如果玩家是透過網路方式玩博弈遊戲,從而獲得虛擬財產,且此財產可再換取金錢或實物,非供一般人休閒消費使用,因為會對社會秩序產生影響,即會構成博奕罪。
反之,如果是在國內合法經營的線上博弈遊戲網站中,以金錢購買點數卡並儲值到遊戲中,只用來繼續參與賭局、購買虛擬人物或寶物等,就不會構成網路賭博罪。
⇣⇣⇣繼續閱讀⇣⇣⇣
網路賭博罪罰金判多少 ? 關於賭客最想知道的問題一次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