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瞬光卍飛逝 於 11-4-18 12:20 AM 發表 
我唔係一個無神論者.但係我亦唔會去相信任何一個"神"
我知道"神"係存在.但係究竟信佢係為乜
其實佢乜都冇幫過你.佢都唔會聽到你對佢講咩
世上所有野都係有因必有果
唔會乜都唔做就入到大學
唔會唔見左野無啦啦搵 ...
無錯 有因必有果
神係萬能 但冇可能會為人類準備好曬一切 咁我地生活 有咩意義? 生活係我地自己既經歷所得番黎
你都識講 有因必有果 咁冇可能我地人類冇人製造出黎架 你唔好講咩石頭爆出黎呀
我地人類 的的確確係神創造出黎 點解要製造人類?
神造人的原因很多,根據聖經記載,至少有下列這幾項:
1.為著神自己的旨意。(啟示錄四:11)「神造萬物,並且萬物
是因祂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2.為要榮耀神。(以賽亞書四十三: 7)「神說:『就是凡稱為
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
3.為要人做神的同工。(創世紀一:26)「神說:『我們要照著
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
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昆蟲。』」
4.為要人做神的朋友。(以弗所書四:24)「這新人是照著神的
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彼得後書一: 4)「因
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他們;叫他們脫離世上
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雅各書二:23)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約翰福音十五: 14-15)「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
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我乃稱你為朋友。」
5.為要人做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凡接待祂的,就是
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以弗所書三:
6)「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
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問題六:神造人,為何有智、愚、貧、富、苦、樂、貴、賤之分呢?
答:神就是愛,神是慈愛的,祂希望創造一個祂可以愛,也可以被他
人所愛的人。然後由這個人發展成一個民族,和祂建立起這種互
愛的相互關係。但是神不能和一個受自己操縱的機器人發生這種
愛的關係。可是你我都具有自由意志;那麼你我都有可能拒絕神
,偏行自己的道路,既有自由,就必然有走向邪惡的可能。
神給這最早的一個人有一個選擇,生命樹或分別善惡的樹,
吃其上的果子就帶來此樹所發生的後果。神雖然警告人,但是人
還是做了錯誤的選擇,結果許多的痛苦都是由此錯誤造成的。簡
單地說,人的智、愚、貧、富、苦、樂、貴、賤,是人運用自由
意志做了錯誤的選擇,而產生出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