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rovencia2222 於 2009-7-7 11:19 AM 發表
就係針對樓主唔小心求証就開post串月夜毒男
依家見到幾張咁既msn對話就以為係有力証據插貓
自己本身都無咩標準既人有咩資格出聲
sorry大晒?你地知唔知咩叫精神損失?
原帖由 樹海回憶[L!ng] 於 2009-7-7 09:12 PM 發表
:smilie_:10: 越講越1999
都係算 等當事人出現
唔出現就沉po
:smilie_:10: 明明樓主原先開po話月夜 跟住發現事情根本係貓既假話
然後開po道歉 之後你地又話證據假 又話人地博上位
講哂 ok you win:em012: